7月9日9时15分左右,江西,一辆瑞昌车牌的白色车沿306国道往修水方向行驶时,在修水交管大队三都中队附近路段与一辆大货车相撞,导致车上3人死亡,4人受伤。从现场目击者发来的照片显示,在路旁的排水沟上,一辆白色车的驾驶位一侧被撞毁。
现场图
而在道路另一侧,一辆红色大货车驾驶位一侧被撞,受损程度相对较轻。
现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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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白色车上当时共有7人,系瑞昌当地驾校的学员,前往修水三都考科目三。记者从修水交管大队获悉,此次事故造成1人当场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4人不同程度受伤。
目前,事故发生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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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校女学员上路练车遇车祸,教练当场身亡】
5月29日中午,珠海斗门区黄杨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正在前方行驶的教练车与后方拖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2学员中一人受伤,而坐在副驾驶位的教练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现场目击者称,中午大概12点30分左右,一辆教练车往井岸方向行驶,车内有2位女学员,其中一位女学员坐在后排,另一位女学员在开车,而副驾驶位是某驾校教练员。
该目击者称,两车追尾后,拖行了一段路,教练员当场不省人事。
记者刚刚向斗门交警求证。交警称,中午13:51分接到报警,事发地段为黄杨大道,一辆教练车和拖车发生追尾,随后拖行100米左右。车内有2位女学员以及教练,事故造成前排女性学员受伤,教练员经抢救无效死亡,而后排女学员暂无大碍。
斗门交警称,发生事故地段为禁止练车路段,并设有禁止练车标识,交警也多次到现场执法,严查练车,但该路段练车现象仍有发生。
【德阳一驾校内学员误将油门当刹车致两人受伤】
2016年5月18日上午,德阳什邡安翔驾校内发生一起车祸,一名学员在教练车上进行驾驶操作的时候误将油门当刹车,车辆撞伤正在场内训练的两名女学员,并与一名教练擦挂。一名女学员因为头部受伤在重症监护室进行救治,另一名女学员大腿骨。
18日下午,什邡市交通运输局也就事故的初步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表示行业主管部门将根据进一步调查情况对安翔驾校和当事教练作出处理。
驾校训练场内发生车祸两女学员被撞
5月18日上午,一条视频在网络间迅速传播开来,视频显示的内容是一个驾校训练场内,有两名女子躺在地上,其中一人身上满是血迹。
记者通过求证后得知,该视频所发生的事故是在德阳什邡安翔驾校内,当时一名女学员正在驾驶“川F1629学”教练车,在校园下坡路段发现有教练车在训练,由于紧张,误将油门当刹车操作,最后因为教练踩刹车不及时而发生撞人事故。
事故造成两名女学员被撞,一名教练被擦挂。随即,受伤学员被送往医院接受救治。其中一名女学员因为头部受伤在重症监护室接受观察治疗,另外一人大腿骨折。
据受伤女学员介绍,当时教练正带他们下车查看倒车点位并交换位置,没想到就被撞了。
驾校通报:学员操作失误教练未能及时制止
事发后,有学员第一时间报了警。
据什邡公安通报,5月18日上午8点38分,什邡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安翔驾校内一辆小车撞伤了2人,并以通知120.8点48分,元石派出所民警到达事故现场维持秩序,并进行初步调查。当时伤者已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安翔驾校随后发布了一份关于该事件的调查通报,称这是一起校内交通意外,学员驾车训练因情绪紧张操作失误,事发突然,通车副驾知道的教练未能及时制止,车辆撞伤正在场地训练的两名学员及其指导教练。
对于该说法,网络出现了不同的声音,有网友表示,当时教练并没有在车上,“他下车打电话了”,“他在门口就下了车”……
对于这些说法,安翔驾校的相关负责人予以了否认,并表示教练确实在车上,在整理资料,没有注意到车况。
【陕西一驾校教练下车上厕所学员驾车练习出车祸】
教练不在车上,4学员驾驶教练车行驶中与一货车相撞,责任该如何认定?
教练:
驾考当日教练车大货车相撞
2016年4月9日上午10时许,石泉县城区发生一起车祸。一辆驾校教练车与一辆陕A牌照中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车上驾驶员及后排一名乘员受伤,其他2人无大碍。据了解,车内4人均为宁陕一驾校学员,事发当天准备去参加科目三考试。事发时教练去附近上厕所,4名学员练车时发生车祸。
“当日上午8点我带着几名学员练车,出事前10分钟停下车去上厕所。其间突然听到一声巨响,我赶紧跑到路上查看,发现教练车与一辆工程车相撞。”据宁陕县大健驾校教练员刘行剑回忆,当时坐在后排的吴西明受伤严重,驾驶座上的学员杨文华也受伤了。
事发现场
交警:
学员驾车出车祸教练担责
石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勘查认为,事故原因有两个,一是当日李某驾驶的货车进出道路时未让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正常通行;二是学员杨文华未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驾驶教练车,且未保持安全车速,临危未采取避让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要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因杨文华属驾校学员,其责任由教练刘行剑承担。
2016年5月9日,石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判定事故责任分别为:货车驾驶员李某与教练员刘某承担同等责任,4名学员无责任。
驾校:
目前正协商赔偿事宜
吴西明脑部受伤严重,被转至西安市中医脑病医院治疗,病情稳定后于2016年11月出院,被转至宁陕县医院治疗。不料今年1月8日,吴西明突然病情恶化,经抢救无效身亡。
吴西明的外甥刘安乐介绍,他舅舅是佛坪县人,今年46岁,家中只有个八旬老母。他们计算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总额是72万元,但宁陕县大健驾校对此并不认同。
昨日,华商报记者到宁陕县大健驾校所属的石泉县大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了解此事。该公司一位王姓副总介绍,公司规定,教练离车时应拔掉钥匙并保证车内没有学员,该涉事教练当时刚转正不到10天,并未执行该程序。事发后涉事教练员已停职,和死者家属协商完毕后将对该教练以及相关人员作出相应处理。交警部门下达事故认定责任书后,由于货车司机经济条件一般,一直是他们在垫付伤者医药费,目前已支付86万元,并愿意对伤者家属赔偿29万元。目前双方还在对赔偿数额进行协商。
律师:
教练不在车上驾校应担责
对于此事,陕西连邦律师事务所陈辉律师表示,学员到驾校学车应由教练员指导进行。教练离开后学员发生事故,应该由驾校负责,但如果学员存在故意或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应适当担责。如果教练不在车上,并告知让学得好的学员负责指导其他学员开车,那么驾校肯定要承担全部责任。
陈辉表示,教练履行的是职务行为。一旦学员在教练不在场的情况下开车发生事故,应由驾校担责。驾校可在之后通过内部规章制度对教练再作相应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