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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男子捅死陌路16岁少年:不想活 杀人为找死(9)

2017-05-29 09:20:22  华商网    参与评论()人

王剑婷说,首先,学龄期前,长期与父母分离造成张星在与父母亲密关系最初建立上就有了缺失,进而导致自卑、孤僻、自我封闭、情感淡漠或者性情暴躁、易激怒等。

现代亲子教育理念提前到胎教期——被需要,被期待,被呵护,被关注,孩子在这期间建立起的安全感和自信心非常重要。张星从小由爷爷、奶奶甚至在姑姑家辗转抚养,生活本身的动荡给孩子幼小心灵带来动荡。

其次,以巨大代价换来的团聚。张星在10岁时被父母带到陌生的青海,原本与奶奶或姑姑建立起来的养育情感被切断。张星从小就为这种团聚付出了精神和成长上的代价。再加上在青海的教育可能出现问题,导致张星对父亲非常恨,而在16岁返回老家后走上抢劫犯罪道路。

再次,冲动的魔鬼。抢劫及杀人属于具备攻击性、冲动性,社会适应不良。在部分单亲或者留守儿童家庭中,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从小缺乏足够关爱与监管的孩子,不少学习成绩不佳,自我评价低,与周围人有隔膜,孤僻,长期形成这样的心境模式,容易滑入犯罪的深渊。

违法犯罪青少年中近七成家庭残缺

“父母是孩子人生的第一任老师。”赵小奇说,从目前社会刑事犯罪的年龄构成来看,低级形态的刑事犯罪(非智慧型的,如杀人、抢劫、盗窃、强奸、故意伤害等),青少年占很大比例,形成社会犯罪的一大顽疾。

纵观许多犯罪青少年的家庭,不少来自单亲或者留守儿童家庭。2005年,莲湖区北关“后山”(原唐代一大殿遗址)上发生一起命案,一少年被活活打死。警方破案发现,受害人是单亲家庭,5名犯罪青少年中有3人也是单亲家庭。

李豫成说,根据一份调查显示,从未成年人案件分析,涉嫌犯罪青少年有近70%家庭残缺,包括父母离异、单亲家庭、留守儿童家庭等,且犯罪主要是由于攀比、嫉妒、虚荣心理诱发的。

赵小奇认为,单亲或者留守儿童家庭中,孤独的青少年缺乏人生的正确指引,容易走极端。首先,家庭的组织定位是非正常的,也就是家庭残缺;其次,有着不良行为或有着违法犯罪劣迹的青少年,他们的环境氛围,也可能让他们无法抉择是非,周边的环境是污浊的,尤其是受过惩戒刑事处罚的青少年,在洗涤灵魂没有效果的情况下,更显得主观恶性的扩大。他们缺乏温暖与关爱,社会上极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另外,家庭正确教育和引导至关重要。赵小奇说,2007年,一名23岁的青年手机被一名社会闲散人员强行借走并打完话费。当该青年将此事向父亲求助时,遭到其父谩骂:“你能弄个×,连自己的手机都要不回。”

于是,次日,该青年携带匕首,找到那名男子,发生口角后将对方捅死。如果当时其父有正确的教诲继而指引,悲剧就不会发生。

(责任编辑:穆启春 CN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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