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报销问题产生纠纷
患者砍伤医务人员10岁儿子
2016年6月13日上午6时许,湖南益阳市赫山区岳家桥卫生院一名医务人员的孩子被患者捅伤。此后,湖南省公安厅官方微博通报,犯罪嫌疑人贺正平因转院治疗及合作医疗报销等问题与卫生院医生产生矛盾,在与院方交涉时有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被医院工作人员孔某制止后,贺正平怀恨在心,后将孔某儿子连捅数刀。
6月l3日,贺正平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同月23日被逮捕。
一审
故意杀人判死缓
被告人上诉称量刑过重
判决书显示,现年55岁的贺正平是湖南省益阳市岳家桥镇红旗村人,高中文化,理发工。
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贺正平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2017年1月24日,益阳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贺正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小孔经济损失8.7万。
宣判后,贺正平对刑事部分判决不服,提出上诉。他说岳家桥镇卫生院有过错,他没有杀人的故意,一审量刑过重。贺正平申请对被害人小孔的伤情重新进行鉴定,同时要求对他自己的精神状况也进行鉴定。贺正平的辩护人也表示一审量刑过重。
二审
作案前写遗书称要作“强者”
提前到商店买了尖刀
二审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5月中旬,贺正平因病到益阳市赫山区区管医院岳家桥镇卫生院住院治疗。在此期间,贺正平要求转院到市管医院益阳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卫生院医生认为,他的病情无需到益阳市中心医院治疗。贺正平遂办理了出院手续。出院数日后,贺正平自行到益阳市中心医院住院。因属跨区住院,没有转诊证明且未事先申报,贺正平在该益阳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比例下降了10%。
受伤的小孔和贺正平相继上了中巴车车上监控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