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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蕙兰”是保护植物?鉴定中心工作人员:角度问题

2017-04-24 03:05:55    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国家林业局澄清“蕙兰”非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河南林业司法鉴定中心为何将“蕙兰”鉴定为国家重点保护植物?4月21日,记者在河南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采访遭拒,但其工作人员表示,国家林业局的答复与鉴定结果只是角度的问题。

21日,记者赶到位于河南省郑州市的河南林业司法鉴定中心。据了解,该鉴定中心为河南省林业厅的直属机构,从事林木种苗司法鉴定。在该鉴定中心办公室,记者向其说明采访意图后,其工作人员拒绝接受采访,要求记者到其主管单位——河南省林业厅宣传部门了解。而对于“蕙兰”被鉴定为重点保护植物与国家林业局的说法不一致的情况,一名工作人员说,国家林业局的说法不代表鉴定机构,“国家林业局领导说了,我们还没说,你们不懂,个人的解读不一样,这只是角度问题”。

既然林业部门否认“蕙兰”为重点保护植物,那么司法鉴定的依据是什么?记者继续追问,却被以“需要到林业宣传部门报备”为由拒绝回答。而当记者赶到河南省林业厅时,其工作人员表示,宣传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出差了,不在单位。

河南三门峡卢氏县农民秦某在自己农田附近山坡上采了3株类似兰草的“野草”,随后被森林公安民警查获,处以行政拘留7天。2016年8月,卢氏县检察院认为秦某已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卢氏县森林公安局后依法对秦某立案侦查。后经河南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秦某采伐的系兰属中的蕙兰,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卢氏县法院审理认为,秦某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宣告缓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原标题:河南林业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只是角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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