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值八千元
一周时间,自认为花了不太多的钱买到两批字画,郭海鹏觉得捡了不少“漏”,十分开心,邀请不少藏友前来鉴赏。
然而,郭海鹏并没有听到意料中的赞赏。后来,他再三追问,藏友们才说出真心话:这些字画不像是真品。
郭海鹏将信将疑,遂带着字画找专家鉴定。专家认为,字画绝大多数是赝品,仅有的真迹也与售价相距甚远,郭海鹏一听,心凉了半截。
此后,郭海鹏多次与刘振兴沟通协商,提出字画是赝品,不愿支付余款。刘振兴则表示真假自负,不得反悔。不过,刘振兴也作出了让步,说如果真诚协商解决问题,再付15万元也行。
但是,因双方期待差距太大,多次协商均无果而终。在这样的情况下,郭海鹏于2014年10月21日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刘振兴在字画交易中存在诈骗行为。公安机关将郭海鹏从刘振兴处购买的一批字画及杂件委托有关机构进行了鉴定。经鉴定,这批字画杂件的价值仅为8150元,其中字画价值为7950元。字画中,真品约占47%。赝品中,鉴定价格最高的单件字画为400元;真品中,鉴定价格最高的单件字画为300元。但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郭海鹏控告的诈骗案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拿到鉴定结论,郭海鹏更觉得自己被骗了。剩余的25万元,尽管刘振兴多次催要,但他都拒绝支付。
2015年7月,因迟迟不能收到欠款,刘振兴将郭海鹏诉至苏州市吴中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郭海鹏支付货款25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