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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春运治超赚“回扣”行贿保安庭上欲言又止
今年春运期间,佛山交警高速公路大队原大队长张某军与两名中队长,因涉嫌将超载客车上的乘客交给了大沥汽车客运站进行转运,获取“回扣”43万元而被双规。22日,大沥汽车客运安保部的负责人黄某安,因涉嫌行贿罪,在禅城法院受审,但在庭审现场,他却欲言又止。
公诉方指控,在2012年春运期间,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进行设卡,对途经佛山市禅城区高速公路张槎路口路段的超载客车进行扣查。由于被查扣客车上面的乘客,都需要转运。黄某安为此送钱给交警,让交警将被查扣客车上面的乘客交由其进行转运,车站因此从中获利90万元左右。而在此期间,黄某安一共送予相关人员43万元的“回扣”贿款。
有知情人表示,交警扣下并交将乘客由大沥汽车站转运的超载客车,就多达260多台。
黄某安只是大沥车站安保部的一名负责人,怎么可能拥有这么大的能耐?案发当时,有知情人称,佛广交通集团原总经理周某健等人其实一早就与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原大队长张某军、二中队原中队长钟某江、三中队原中队长谢某勇等人商量好,交警将乘客转运到大沥汽车站的客车上后,他们会给予交警相应的“回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