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司法部通报:山西灵石司法鉴定中心违规酒精检测交警从中吃回扣)
#法制晚报讯#交警在高速上查酒驾,不少车主都曾遇到过,然而山西有交警却在酒精检测上做起文章。《法制晚报》记者从《司法部关于山西省司法厅严肃查处山西省灵石司法鉴定中心违法违规的案件情况通报》中注意到,山西省高速交警四支队一大队民警、灵石县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从进行酒精检测的灵石司法鉴定中心拿回扣。
该份通报显示,山西省灵石司法鉴定中心向山西省高速交警四支队一大队民警、灵石县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支付回扣,并组织未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人员从事血液酒精含量检测,设立账外账,使用普通收款收据收取鉴定服务费。
此外,该司法鉴定中心还组织韩某等13名不具有法医病理鉴定人资格的鉴定人,违法从事法医病理鉴定共计639件1247人次,以超出山西省统一收费标准收取血液酒精含量检测鉴定费。
2016年6月27日,山西省司法厅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罚,给予山西省灵石司法鉴定中心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鉴定人韩某等4人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违法从事法医病理鉴定992次,给予4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鉴定人孙某超出登记业务范围违法从事法医病理鉴定1次,给予其警告的行政处罚;鉴定人郝某等4人涉及违规从事血液酒精含量检测鉴定,给予4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16年8月30日,山西省司法厅对山西省灵石司法鉴定中心被撤销登记的4名鉴定人外的其余43名鉴定人依法注销登记。
通报称,山西省灵石司法鉴定中心及其部分鉴定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数量多,持续时间长,情节十分恶劣,严重损害司法鉴定行业形象,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山西省司法厅根据有关规定,对山西省灵石司法鉴定中心违法违规案件作出严肃处理,坚决将“害群之马”清理出司法鉴定队伍。
《法制晚报》记者注意到,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曾在其官方网站中通报称,2016年,山西省司法厅开展以“规范执业行为、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群众利益”为主题的全省司法鉴定行业违法违规执业问题专项整治,已处理违法违规司法鉴定机构4家,司法鉴定人11名,特别是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1家机构和4名鉴定人,依法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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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春运治超赚“回扣”行贿保安庭上欲言又止
今年春运期间,佛山交警高速公路大队原大队长张某军与两名中队长,因涉嫌将超载客车上的乘客交给了大沥汽车客运站进行转运,获取“回扣”43万元而被双规。22日,大沥汽车客运安保部的负责人黄某安,因涉嫌行贿罪,在禅城法院受审,但在庭审现场,他却欲言又止。
公诉方指控,在2012年春运期间,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进行设卡,对途经佛山市禅城区高速公路张槎路口路段的超载客车进行扣查。由于被查扣客车上面的乘客,都需要转运。黄某安为此送钱给交警,让交警将被查扣客车上面的乘客交由其进行转运,车站因此从中获利90万元左右。而在此期间,黄某安一共送予相关人员43万元的“回扣”贿款。
有知情人表示,交警扣下并交将乘客由大沥汽车站转运的超载客车,就多达260多台。
黄某安只是大沥车站安保部的一名负责人,怎么可能拥有这么大的能耐?案发当时,有知情人称,佛广交通集团原总经理周某健等人其实一早就与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原大队长张某军、二中队原中队长钟某江、三中队原中队长谢某勇等人商量好,交警将乘客转运到大沥汽车站的客车上后,他们会给予交警相应的“回扣”。
知情人所说并非全无依据。在今年8月10日佛山“三打”专项行动的一次集中宣传活动中,“三打办”向市民公开展示了当时佛山处理的多起受贿案件,其中包括了一起“大沥公路三乱案”。
根据官方公布的案情,南海区大沥镇原党委委员王某高、大沥交管所原所长黄某欣等人,利用职务之便为大沥汽车客运站安保部黄某安等人非法营运提供保护,并收受贿赂。该案还涉及张某军、钟某江、谢某勇、佛广交通集团原总经理周某健等人。王某高等7人被市纪委立案调查,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查处。据悉,王某高在公路系统工作期间,因工作表现优异还曾被评为了南海的“星级公务员”。
办案人员找到王某高后,王某高坦白承认其充当过“保护伞”的事实。
22日庭审期间,黄某安情绪一直非常低落,法官问他是否需要为自己进行辩护时,他仅表示自己的意见已经书面交给了法庭,欲言又止,不愿多说。黄某安的代理律师指出,黄某安所做的一切都是公司领导、车站领导安排的,转运的事情也是得到了公司领导的默许。(记者黄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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