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27日,山西省司法厅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罚,给予山西省灵石司法鉴定中心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鉴定人韩某等4人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违法从事法医病理鉴定992次,给予4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鉴定人孙某超出登记业务范围违法从事法医病理鉴定1次,给予其警告的行政处罚;鉴定人郝某等4人涉及违规从事血液酒精含量检测鉴定,给予4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2016年8月30日,山西省司法厅对山西省灵石司法鉴定中心被撤销登记的4名鉴定人外的其余43名鉴定人依法注销登记。
通报称,山西省灵石司法鉴定中心及其部分鉴定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数量多,持续时间长,情节十分恶劣,严重损害司法鉴定行业形象,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山西省司法厅根据有关规定,对山西省灵石司法鉴定中心违法违规案件作出严肃处理,坚决将“害群之马”清理出司法鉴定队伍。
《法制晚报》记者注意到,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曾在其官方网站中通报称,2016年,山西省司法厅开展以“规范执业行为、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群众利益”为主题的全省司法鉴定行业违法违规执业问题专项整治,已处理违法违规司法鉴定机构4家,司法鉴定人11名,特别是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1家机构和4名鉴定人,依法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