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翠芬很纳闷,要求置换的三套房产都不在她哥哥名下,为什么必须要她哥哥的签字?置换双方的当事人都同意,为什么不给置换?明明是家庭内部的事情,村委会凭什么干预?
事实上,因为争房的事情,叶伟明早就和家里的其他人闹翻。甫一得知母亲分到了一套104平方米的房子,住在外面的叶伟明马上回家,要求这套104平方米的房子应该归自己所有,他的要求随后被其母陈丽婵拒绝。
叶伟明被拒后依然坚持,叶翠芬和叶伟明为了这事在村委会面前对峙过十几次,未果,村委会让叶翠芬去法院寻求调解。无奈之下,叶翠芬推着快80岁的老母亲来到越秀区法院,法院认为这属于私人纠纷,拒绝受理。推了几次,法院方面请求叶翠芬不要再推老母亲前来,说老人家折腾不起。
叶翠芬也曾多次咨询律师,律师明确回复,她们的置换要求合情合理,村委会无权干涉。然而,按照程序,只有村委会签字才能置换,为了这个签名,叶家母女四人一筹莫展。
叶伟明目前在外面的住房,是其母20年前花钱兴建,按理说,叶伟明不缺房住。但叶翠芬猜测,或许是传统的农村思想让他觉得,作为儿子,就应该比女儿多分房产。
为此,三个妹妹都恨透了哥哥,而叶翠芬也恨透了村干部,要么不作为,要么乱作为。
姚礼津也认为很多家庭内部由于分房产生的冲突,原本不应存在,正是因为村委会没有按照事先约定好的方案进行分房,很多家庭才出现人多房少的情况。早在2012年,每户村民就上交了一份表格,里面清清楚楚地写着希望入住的户型和面积。然而,今年3月,村委会突然通知进行摇珠分房,于是,像陈丽婵一样,很多村民要求的户型面积无法实现。“应该在盖好之前就分房,不应该在盖好之后再摇珠,盖好以后人的思想会乱。”姚礼津说。
杨箕村民姚健湛对《中国新闻周刊》讲述了其外嫁同学回来争房的故事。他的同学有两个哥哥,外嫁后,两个哥哥分得了其母名下的两套房,面积共160平方米。其中一个哥哥拆迁时因癌症去世,剩下嫂子和孩子。姚的同学于是回来争房,称房子是哥哥的,嫂子是外姓,没资格住。于是,大热的天,她推着母亲去修改遗嘱,要求将原本属于两个哥哥的房产之一归于她自己名下。
姚婉菲的一位同学也与母亲闹翻了。在分得母亲名下的两套房后,由于地段好,房价高,姚的同学将其中71平方米的一套卖给了本村人,用卖房的钱在南沙区买了两套房子。他的母亲一气之下,和他断绝了来往。
姚健湛感叹:“家家都在争,关系都不在了。”
兄弟相争,叔侄闹翻,外嫁的女儿回来争房,子女推着年迈的父母修改遗嘱,这些情形在回迁后的杨箕村屡屡上演。“千围宴”的热闹背后,是人性的脆弱和贪婪,是欲望和现实的较量,是家庭伦理的反复拆解和重建。
变化
对于回迁房的质量问题,很多村民认为,杨箕股份合作经济联社总经理姚耀威应该负主要责任。
1987年,杨箕、登峰两个村率先在广州市天河区进行合作经济股份制改革。自那时起,杨箕村村委会变成了杨箕股份合作经济联社,属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街道管理。杨箕联社下辖7个股份合作经济社(由原生产队改革而来,简称经济社)。
据统计,杨箕村享受村民待遇的“农转居”人员(即社区股东)有450户,994人,另有社会股东2557人,已于2003年4月年全部转为居民。
于是,村里人将村支书记称为董事长,将“二把手”称为总经理。2012年,杨箕村进行换届,主持村政30多年的张建好退休,继任的一、二把手分别是姚沛源和姚耀威。
在杨箕村的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姚耀威负责整个工程的质量监督。因此,发现回迁房的质量问题后,很多村民去找他反映情况,表达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