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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1.6亿元后,这些老年人把骗子送上法庭(3)

2019年合同到期后,该公司如约偿还本息共计约5.6万元。“这次投资使我对公司的实力深信不疑。”李守田说。此后一年,他又陆续与该公司签订了6份借款合同,共投资50万元。

然而,这种“甜头”却是此类骗局的惯用伎俩。“这是典型的‘夕阳盘’,起初被害投资人都会拿到些‘回头钱’。”承办此案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海淀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王鲁玥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这类骗局主要是通过线下“人传人”的方式运作,即先跟老人套近乎,再展示公司实力,获取信任后引其入局。一旦忽悠住一个老人,其身边人看到所谓的“收益”,便也会轻易相信并跟进投资。

李守田坦言,其间他也曾有过质疑:介绍时说的是投资款,为什么签订的却是借款合同?对此,王诚解释,这是为了保证投资者的安全,投资有风险,万一项目失败,凭借签订的借款合同投资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挽回损失,若签的是投资协议,钱就打水漂了。

“信任建立后,就会产生‘晕轮效应’。”王鲁玥解释,此时,老人们会自动屏蔽风险,只愿意听信骗子口中对自己有利的信息。

应接不暇的“连环套”

2020年6月,陈勇再次找到李守田,向其推介北京市顺义区某果园项目。陈勇声称,这片400亩的土地即将被征用建设机场备用跑道,现公司以每亩30万元的价格转让承包权,拆迁前按月支付高额利息,拆迁后再付10%拆迁款。

同样是“实地考察”、剪彩仪式、项目宣讲会……外加此前的“良好”投资体验,这次,李守田没有犹豫,将卖房所得的120万元投了进去。

李守田回忆,王诚公司的投资项目总是一个套着一个,平均每两个月就会推出一个新项目。“一个项目快没人投了,他就马上换下一个,应接不暇,我们几乎没有思考的余地。”李守田说,“那时法律意识也淡薄,特别相信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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