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兴化市检察院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图为案件承办人分析讨论是否退回补充侦查。赵苗摄
2025年3月14日,该院制定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将该案退回补充侦查,并向公安机关发出追诉李某的决定。
公安机关调取了郑某等工人的记工本、李某向工人发放工资的银行流水、达远公司的记账凭证等,并对李某进行了讯问,案件终于水落石出。
原来,2019年1月23日,李某承包某工程后,在明知郑某等人无电焊、高空作业等资质的情况下,于2019年七八月份开始,雇用郑某等人进行相关施工,并安排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督。2020年3月8日,在明知安全员未到场的情况下,李某同意郑某等人进场施工,结果发生亡人事故。事后,为转嫁事故责任,2020年3月16日,李某哄骗几名农民工的领头人郑某签订了协议,制造了工程承包给郑某的假象,企图把刑事责任转嫁给郑某。
2025年4月10日,李某主动投案,并认罪认罚。4月14日,公安机关对郑某作出终止侦查决定。9月30日,经兴化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李某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