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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女生遭“群聊围猎” 未成年网民的隐秘角落(3)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陈强对此也印象深刻。不久前,陈强在办理一个初中生劳动争议案件时,发现这个孩子在和包工头有纠纷时,没有想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是在暗网购买了包工头的身份信息,并购买了对他的短信和电话轰炸服务。

“还有个小孩,我看到他手机上安装了很多vpn软件,甚至家长都不知道这些软件是做什么用的。我问他为什么要‘开盒’包工头,他说‘这些太简单了,很容易弄’。”陈强分享道。

追责难题

和网络欺凌的“便捷”相比,对未成年人网暴者的法律追责却显得有些困难。

事实上,据陈强介绍,针对网络暴力问题,现有的法律法规在民事侵权、违反治安管理、刑事犯罪、专门矫治教育等多个层面均有具体规定,并非无法可依。

首先,刑事责任方面,网络暴力和“开盒”行为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的“侮辱罪”“诽谤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这类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

其次,行政责任方面,如果违法行为人年满十四周岁,针对“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他人隐私”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则可以对其进行治安处罚。

不过,考虑到未成年人特殊的年龄特点,法律整体上秉持谦抑性态度,以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若欺凌情节轻微,一般采取学校规制、监护人教育的方式予以约束;若欺凌情节严重,才会考量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在刑事领域中定罪量刑。“因此有些未成年人认为自己即便实施了违法犯罪活动,也有未成年的身份兜底,法律拿自己没办法。”陈强说道。

另外,针对上述的侵权行为,被侵权人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向对方主张民事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若未成年人无能力承担,则由其监护人代为履行。而方燕表示,实践中父母常以“孩子账号系冒用”抗辩,法院因无法证明账号实际使用者而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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