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发展的AI技术带来了相关信息的爆炸式增长,造成了AI信息甄别困难。因此,治理也应当提速,跟上技术发展的步伐。
工信部信息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盘和林称,目前受害人维权困难,一方面是由于缺少简化诉讼的渠道,另一方面是平台在处理此类维权问题时,不配合、不积极。“下一步,既要疏通当事人维权渠道,也应要求平台完善算法,及时发现问题视频,增加平台监管内容的责任义务。”
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吴沈括表示:“从治理角度来讲,需要考虑整体的技术准入,包括良性技术解决方案的设计研发和选用。从社会组织管理角度来说,这对我们优化社会治理提出了新要求,在这个过程中,各种可信任的验证机制建设成为非常紧迫的话题。”
此外,吴沈括认为每一个人都应该提高警惕,从自身出发,在日常生活中做好防范。
“用户要提升辨别能力,比如视频中某位公众人物发表跟他的身份不相关,甚至完全偏离的言论内容时,就存在比较大的风险。同时,平台可以发布一些风险警示,让用户尤其是老年人群体,更及时地警惕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吴沈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