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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友是假扮的,药是动过手脚的…记者调查医托骗局(2)

病友是假扮的,药是动过手脚的…记者调查医托骗局

有网友反映,随着社交平台的发展,不少“医托”还隐匿在网络上,通过评论或私信等方式,推荐各种诊所。

“医托”流动性及隐匿性极强

取证难、患者缺乏警惕性是治理难点

不久前,浙江一家公立妇幼保健医院联合公安部门,成功发现并打击了一批活跃在医院内的“医托”。

该院门诊部主任孔芳(化名)告诉记者,从诊疗环境来说,“医托”的存在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对患者个人及其家庭而言,花了大价钱,却延误了治疗时机,甚至加重病情。

在接诊的患者中,一名五十多岁的患者被骗至小诊所治疗的案例,令孔芳印象深刻。

孔芳:患者被骗之后又回来找我,说是没有看好,他们就给患者做了一些微波、激光等,杂七杂八的收费都拿来给我看了。把很小的毛病扩大化了,造成患者很紧张,不停地想要去看,花掉了更多的钱,还是没看好。

孔芳认为,“医托”难以根治的重要原因是其流动性及隐匿性极强,即使医院保卫科发现异常,由于这些“医托”手里有病例及挂号单,难以对其进行约束。

在长期的打击治理中,如何固定证据、是否有法律依据对“医托”及共谋的诊所进行处罚,是另一项难点。

何婷婷表示:“我们遇到的难点有两个方面,执法过程中取证困难,同时缺乏一些必要证据来支撑,另外一个就是患者主动举报‘医托’的意识还不够强。”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暨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晓翔认为,除了不法分子对利益的追逐,优质医疗资源稀缺和患者不够了解诊疗服务流程、缺乏警惕性,也是“医托”久治不绝的重要原因。

专家:打击“医托”需多部门合力

各级医疗部门应注重日常监管

胡晓翔认为,从法律及规章制度建设来说,“医托”治理有法可依,从具体的文件来说:

  • 1998年就有了《关于清理整顿非法医疗机构严厉打击“医托”违法活动的通知》;

  • 2005年,原卫生部、公安部等几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号贩子”“医托”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也有“医托”乱象适用的内容。

今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工作的意见》,明确地方各级公安、卫生健康、中医药等部门要对医疗机构内及周边活动的“医托”“号贩子”等情况以及涉医谣言和恶意炒作等进行摸排,对扰乱正常医疗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病友是假扮的,药是动过手脚的…记者调查医托骗局

胡晓翔认为,“医托”乱象是复合型行为,这些点可能散布在不同监管执法部门的法律范围之内,需要各有关监管部门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多跑腿、多观察。

胡晓翔表示,除加强宣传,各级医疗部门需注重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这也是打击“医托”的有效手段。

(责任编辑:路子康 CN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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