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婷婷表示:“我们遇到的难点有两个方面,执法过程中取证困难,同时缺乏一些必要证据来支撑,另外一个就是患者主动举报‘医托’的意识还不够强。”
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暨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晓翔认为,除了不法分子对利益的追逐,优质医疗资源稀缺和患者不够了解诊疗服务流程、缺乏警惕性,也是“医托”久治不绝的重要原因。
专家:打击“医托”需多部门合力
各级医疗部门应注重日常监管
胡晓翔认为,从法律及规章制度建设来说,“医托”治理有法可依,从具体的文件来说:
1998年就有了《关于清理整顿非法医疗机构严厉打击“医托”违法活动的通知》;
2005年,原卫生部、公安部等几部门发布了《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号贩子”“医托”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也有“医托”乱象适用的内容。
今年3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医疗监督跨部门执法联动工作的意见》,明确地方各级公安、卫生健康、中医药等部门要对医疗机构内及周边活动的“医托”“号贩子”等情况以及涉医谣言和恶意炒作等进行摸排,对扰乱正常医疗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胡晓翔认为,“医托”乱象是复合型行为,这些点可能散布在不同监管执法部门的法律范围之内,需要各有关监管部门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多跑腿、多观察。
胡晓翔表示,除加强宣传,各级医疗部门需注重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这也是打击“医托”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