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案件进一步深挖扩线,警方发现,这次行动查获的冻品仅仅是冰山一角。在巫某背后是一个庞大的走私犯罪团伙,而他本人正是这个走私团伙中的核心人物,也是走私各环节的中转串联人员。
锁定多名境内外人员摸清走私团伙架构
由于案情重大,广东省、江门市两级公安机关联合成立专案组,公安部也将案件列为部督“7·31”专案进行督办指导。专案组在深入研判后,锁定了多名境内外重点人员,逐渐摸清了整个团伙的组织架构。
民警发现,在巫某的组织串联下,这个特大跨境走私犯罪网络作案手法专业,境内外勾连紧密。犯罪团伙分工明确,涉及“幕后组织、境外揽货、海上通关、陆地运输、更换包装、境内货主”等多个走私环节。
据民警介绍,通过巫某联络,货物一般先运到香港。为了把运到香港的这些冻品再非法走私到内地,走私团伙组织母船,把货物转运至粤港交接水域出货。
民警介绍,从内地前往海上接驳走私冻品的小货船多为“大飞”,其实就是大马力的快艇,这是犯罪团伙为走私货物的水上运输专门建造的一种船只。
江门市公安局打私支队支队长陈少华:一般来说,走私分子用的“大飞”长16米左右,宽3米多,5到6个马达,马力最大可以达到2400匹。它的载重能力也非常好,通常一艘艇可以装货13吨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