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时某忠、桑某妞、董某民,被捕!
据最高检官网2月23日消息,检察机关依法批捕“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涉案犯罪嫌疑人时某忠、桑某妞、董某民。
(一)
2月22日,江苏省丰县检察院对“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涉案犯罪嫌疑人时某忠、桑某妞,以涉嫌拐卖妇女罪依法批准逮捕。
丰县检察院于2月17日受理丰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某忠、桑某妞的案件,经依法审查认为,时某忠、桑某妞实施了拐卖妇女的行为,已涉嫌拐卖妇女罪,符合逮捕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于2月22日依法对时某忠、桑某妞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将对涉案犯罪事实继续开展侦查取证工作。
(二)
2月22日,江苏省丰县检察院对“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涉案犯罪嫌疑人董某民,以涉嫌虐待罪依法批准逮捕。
丰县检察院于2月18日受理丰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董某民的案件,经依法审查认为,董某民实施了虐待行为,情节恶劣,已涉嫌虐待罪,符合逮捕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于2月22日依法对董某民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将对涉案犯罪事实及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等犯罪继续开展侦查取证工作。
相关阅读
2月23日,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发布关于“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17人被处理,其中,县委书记被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县长被免去党内职务,责令辞去县长职务:
关于有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失职渎职行为处理情况
经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责令徐州市委和市政府作出深刻检讨,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丰县县委书记娄海,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负责任,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不力,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中失职失责,未认真组织核查事实,批准发布信息不实的情况通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决定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丰县县委副书记、县长郑春伟,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负责任,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不力,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中失职失责,未认真组织核查事实,同意发布信息不实的情况通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内职务,责令辞去县长职务。
丰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苏北,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负责任,未认真核查事实,发布信息不实的情况通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
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寸贤,在担任丰县副县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分管的计划生育、卫生健康工作不负责任,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履职不力、失管失察,决定给予其政务降级处分。
徐州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高伟,在担任丰县卫健委主任期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严重失职失责,涉嫌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丰县欢口镇党委书记徐善修,在担任欢口镇镇长、党委书记期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不力,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严重失职失责,涉嫌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丰县欢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邵红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不力,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严重失职失责,涉嫌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丰县县委统战部三级主任科员陈修峰,在担任欢口镇党委组织委员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对分管的计划生育工作不负责任,失管失察,决定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丰县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程言伟,在担任丰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对分管的治安工作不负责任,对管辖范围内存在的虐待行为失管失察,对精神障碍患者排查救助工作组织推动不到位,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丰县信访局副局长殷宪方,在担任丰县卫计委副主任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对分管的计划生育工作履职不力、失管失察,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丰县公安局欢口派出所所长渠辉,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负责任,未经深入核查办理户口登记,对管辖范围内存在的虐待行为失管失察,对精神障碍患者排查救助工作落实不力,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丰县欢口镇综治办史瑞红,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负责任,对管辖范围内存在的虐待行为失管失察,对精神障碍患者排查救助工作组织落实不力,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丰县欢口镇原民政助理于法贞,在担任欢口镇民政助理期间,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办理婚姻登记、变更结婚证登记时间,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丰县欢口镇计生站于秀娟,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负责任,对严重超生问题隐瞒不报、放任不管,决定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
丰县欢口镇李庄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李劲松,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负责任,对严重超生和虐待行为放任不管,对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不力,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责令辞去村民委员会主任职务。
丰县欢口镇李庄村村民委员会原主任董正培,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负责任,对虐待行为和严重超生放任不管,对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不力,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丰县欢口镇李庄村党总支副书记董青华,在担任李庄村计生专干期间,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不负责任,对严重超生问题放任不管,决定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