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广东省高院判处五名被告连带赔偿申军良、于晓莉人民币39.5万元,赔偿金须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赔偿完毕。
申军良说:“二审的时候我们经过律师和专业人士做了评估,这些年我们花销多少钱、精神抚慰金需要多少、我妻子的治疗费大概多少、还有我长期在广东找申聪产生的误工费是多少,(经过评估)我们提出的是481万多。广东省高院这一次很明显关注到了我们多年寻找孩子的辛劳,支持了39.5万(的民事赔偿诉求)。”
本案的另一个关注焦点在于,张维平等人供述的犯罪嫌疑人“梅姨”到底是否存在?如今“梅姨”又在哪里?去年申军良父子团圆时,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副局长李光日表示,没有证据证明“梅姨”是否存在。
“根据张维平的供述,警方核实了几乎所有的细节。比如提到增城的某一条街,对有可能符合条件的户籍人口、外来人口、暂住人口都进行了排查,花了几个月时间。目前还没有证据直接证明‘梅姨’是否存在。”李光日说。
申军良的代理律师、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长向中国之声记者介绍,在二审庭审现场,张维平曾再次明确承认了“梅姨”的存在,其他被告人的供述中也都提到了主要负责给被拐儿童找下家的“梅姨”。
刘长说:“(二审)庭审中我听到,张维平在回答他的律师的发问的时候,他的律师问到他,你跟公安机关陈述‘梅姨’相貌的时候,为什么开始说的是不真实的,后面的说法又变成了真实的。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张维平的回答是‘我其实前后讲的都是真实的情况,只不过第一次的画像可能画得不太准确’。我印象当中张维平是这么表述的。其他上诉人的律师在辩护的时候也提到了,本案可能还有未到案的被告人或者叫同案人,‘梅姨’如果到案的话,也许会对他们的当事人的定罪量刑产生一些影响。”
申军良说,自己未来还会持续关注打拐案件,希望有更多被拐儿童被找到,希望“梅姨”能早日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