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梁三利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从违法后果可以看出,三名学生的治安违法情节轻重并不一致。其中一名学生被处以三日行政拘留,其违法的情节较轻。”
“开除学生学籍属于严重的剥夺权利的干预行政,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做到合法。”梁三利表示,教育部的相关规定限定了“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构成要件,学校在处罚的时候需要考虑违法情节轻重,遵守比例适当的原则,酌情予以区别处理。
在公示的处罚决定书中,复旦大学称,依照《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经2021年9月6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陈某某等三人开除学籍处分。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处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复旦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新京报记者 胡闲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