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8:50到达北京站。12:10从北京乘K1071次列车至合肥。
5月11日凌晨2时许,入住李某某同一酒店同一房间。5月11日至5月13日,均居住于该酒店,其间曾于5月11日19时-20时30分与病例1一起乘坐出租车前往经开区某酒店吃饭,其余时间均在酒店内活动。
5月13日下午作为病例1的密接者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22时许,该患者被转移至合肥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4、李某:女,33岁,为张某某同事
阳性时间:5月14日
出现症状时间:不详;为轻型确诊病例
接触史:为张某某同事,共同接受李某某培训
行程轨迹:长期居住于六安市裕安区。
新京报记者 戴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