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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行贿、寻衅滋事…这位霸道粮站女站长获刑18年(5)

贪污、行贿、寻衅滋事…这位霸道粮站女站长获刑18年(5)
2019-07-31 08:13:23 法制日报

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7年期间,刘玉华长期单独或者纠集他人无事或者借故生非、逞强好胜、随意辱骂、殴打他人,扰乱工作秩序、他人生活秩序,并阻挠、操作所在单位的人事任免和日常事务,致使单位决定无法执行,在社会上和粮食系统造成恶劣影响。

对于刘玉华及辩护人认为寻衅滋事罪不能成立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法院认为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脱衣咬舌恶意威胁

两次拒绝上庭应诉

刘玉华之所以能在固镇县粮食系统横行多年,上下通吃,以至于到了“谈刘色变”的境地,是因为其早早花钱铺好了庞大的“关系网”,捏住了一些领导干部的“七寸”。

在二审裁定书披露的刘玉华“行贿名单”上,有一长串想要拉拢、控制、腐蚀的领导干部名字。她不仅“通吃”粮食系统,包括固镇县粮食局党委书记陈某某,三任局长刘某某(已判决)、陈某(另案处理)、单某放(已判决),以及副局长陆某某等,还瞅准了部分乡镇负责人,包括固镇县石湖乡负责人宋某某、连城镇党委书记强某某、濠城镇党委书记李某某等,行贿数额在几千元至数万元不等。

“刘玉华送钱的原因是她想拉关系,对她做生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达到她个人私利。”刘某某证言说。

或许是大吵大闹的惯用伎俩让她不断获益的原因,在有关部门审查期间,刘玉华在谈及关键问题和面对其违纪违法证据时,拒不配合,并威胁审查人员,辱骂、咬伤、抓伤、踢打陪护人员,采用自打耳光、绝食、以头撞地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在进入诉讼程序后,刘玉华还以“反腐人士”自居,声称因检举粮食收储库违规行为遭到报复,并以办案单位有关领导被查为由为自己“喊冤”,想要通过歪曲事实、偷换概念的方式来博得大众同情,干扰案件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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