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当庭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耿万喜无罪。该案也是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自成立以来,再审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的第一起刑事再审案件。
申请国家赔偿10个月后无进展
耿万喜说,改判无罪后,他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国家赔偿,盐城中院也受理了他的申请。在申请书中,他提出了四项赔偿请求,除了补发工资、限制人身自由的赔偿,还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以及要求办理退休手续,恢复退休职工的社保医保待遇。
“我本来是有正式工作的,国家企业职工,就因为被错判,被开除公职,才导致无法享受正常的社保、医保待遇。现在我年近七十年老多病,因为没有社保、医保,背负沉重的经济负担。”耿万喜说,“现在什么收入都没有,就是靠着低保在活。”
但令耿万喜没有想到的是,他申请国家赔偿已经过去了10个月,但至今盐城中院也没有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耿万喜说,他查过法律,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据耿万喜介绍,他就国家赔偿的问题找过盐城中院多次,但对方称他的案件时效有问题,不适用国家赔偿法。“我申诉了32年,终于等到了改判无罪,现在竟然跟我说案子不适用国家赔偿法。”
律师:已递法律意见书应适用国家赔偿规定
赵明利改判无罪 20年前诈骗犯今再审改判无罪 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一起20年前的诈骗案进行再审公开宣判,依法撤销原审判决,对原审被告人赵明利改判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依法予以返还。
最高法改判赵明利 赵明利再审案件,是在全面依法治国,加强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深入推进新时代东北振兴的大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依法纠正东北地区涉产权和企业家冤错案件的第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