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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因诈骗获刑申诉32年改无罪 能否获赔偿仍未果(3)

2019-04-22 16:42:46  北京头条客户端    参与评论()人

法庭当庭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耿万喜无罪。该案也是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自成立以来,再审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的第一起刑事再审案件。

老人因诈骗获刑申诉32年改无罪 能否获赔偿仍未果

申请国家赔偿10个月后无进展

耿万喜说,改判无罪后,他向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国家赔偿,盐城中院也受理了他的申请。在申请书中,他提出了四项赔偿请求,除了补发工资、限制人身自由的赔偿,还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以及要求办理退休手续,恢复退休职工的社保医保待遇。

“我本来是有正式工作的,国家企业职工,就因为被错判,被开除公职,才导致无法享受正常的社保、医保待遇。现在我年近七十年老多病,因为没有社保、医保,背负沉重的经济负担。”耿万喜说,“现在什么收入都没有,就是靠着低保在活。”

但令耿万喜没有想到的是,他申请国家赔偿已经过去了10个月,但至今盐城中院也没有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耿万喜说,他查过法律,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据耿万喜介绍,他就国家赔偿的问题找过盐城中院多次,但对方称他的案件时效有问题,不适用国家赔偿法。“我申诉了32年,终于等到了改判无罪,现在竟然跟我说案子不适用国家赔偿法。”

律师:已递法律意见书应适用国家赔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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