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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干部醉驾撞死人 因有自首情节免予刑责

2019-01-28 08:37:34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工商局干部醉驾撞死人 为何能免予刑责

因为一则纪委通报,甘肃省陇西县工商局干部毛志尧醉酒驾驶致人死亡案进入公众视野,随即引发众多争议。醉酒、超速、致人死亡,原本一桩情节严重的交通肇事案件,最终却被法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不免让人质疑量刑是否过轻。1月26日,陇西县人民法院发布通报称已对此案展开专案评查。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根据该案判决书显示,毛志尧之所以获得轻判,与其具有自首情节,且在案发后积极协商被害人家属,赔偿对方损失80万元并取得谅解有关。但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在陇西法院近年判决的多起交通肇事案中,类似案件至少也会被判处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案件并不常见。

事件回顾

醉驾撞死人赔钱获“谅解”

1月26日,陇西县人民法院发布情况说明称,已经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启动了对被告人毛志尧交通肇事罪一案的专案评查。目前评查工作仍在进行,待评查结束后,法院将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布评查结果。

说明中透露,这是法院对1月25日陇西县纪委监委通报“县工商局干部毛志尧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事件,并引发相关舆情后的一次主动回应。北青报记者注意到,1月25日,陇西县纪委监委共通报了11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其中第10起即县工商局干部毛志尧醉酒驾驶致人死亡案。

北青报记者查询发现,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一份关于毛志尧的刑事判决书可以看出,毛志尧是在醉酒驾驶的情况下肇事致一名环卫工人当场死亡,并经当地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毛志尧承担全部责任。

然而令人疑惑的是,虽然法院认定毛志尧存在醉驾、超速行为,最终却判处其免予刑事处罚。至于判决理由,判决书中写道:案发后,被告人毛志尧与被害人宋某家属达成事故赔偿协议,并按赔偿协议支付被害人家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80万元,已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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