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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遭追债者拘禁50余天自杀:饿了只朝服务员点头

男子遭追债者拘禁50余天自杀:饿了只朝服务员点头
2019-01-08 09:39:06 潇湘晨报

(原标题:欠债人遭拘禁轻生,追债者判8年)

从长沙到邵东,辗转贵州、云南,最后偷渡至老挝,在被限制人身自由50余天后,时年38岁的陈浩(化名)用一根皮带了结了自己的生命。

为了项目,他与父亲陈军(化名)曾向何某通借了160余万元,到期后无力还款;何某通为了逼他们还钱,带走了陈浩,关在老挝的酒店房间里,直到陈浩自杀。

此前,长沙雨花区法院一审以何某通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之后,检察院以量刑畸轻抗诉,何某通也提起上诉。

近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原判。

为收回债务将人带至老挝

长沙中院审理认为,2014年6月4日和6月30日,陈浩与陈军通过他人先后从何某通处借款共计约人民币1623000元,至约定还款期限,经何某通多次讨要无果。

2015年12月21日,何某通纠集他人在长沙市雨花区“西子花苑”小区门口,强行将陈浩押进车内带至邵东县实施拘禁。之后何某通先后将陈浩带至贵州省、云南省并偷渡至老挝,在此期间,何某通多次拨打电话向陈军索要欠款,并实施言语威胁。

2016年2月27日,陈浩在老挝沙耶武里省鸿友大酒店114房死亡。经鉴定,陈浩系颈部遭受钝性外力压迫(如绳索类等)导致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

何某通于2016年2月28日向老挝警方投案,中国警方于2016年5月26日将何某通从老挝引渡回国。

为了能让儿子回家,陈军在何某通妻子李某的要求下写下谅解书,答应谅解何某通在债务调解期间的所有不当行为与言语。

“2015年底,何某通打电话给我,说要和朋友出去旅游,我从他人处得知,他是带着陈浩出去旅游了。”李某称,她没有办法找到何某通,何某通联系过她,都是用的一些乱七八糟的号码,“他打电话回来就是想听孩子说话,和我交流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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