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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负面清单制度激发更大市场活力(2)

2018-12-26 08:52:08  北京青年报    参与评论()人

有了负面清单制度,对错、好坏已经非常明确,监管者可以把过去用作判断、扯皮等方面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完善监管体系、强化监管措施、解决监管难题。负面清单本身意味着更加公开、透明、统一的监管规则,监管者和被监管者都能便捷准确地判断是非对错,避免出现扯皮和推诿现象,从而减少监管摩擦,提高监管效率。

无论是政府职能部门还是企业,都需要认真学习负面清单制度知识,研究负面清单制度理论和实际问题,以更好地适应和使用负面清单制度。对政府职能部门来说,重点需要把握好两个方面:一是审批机关要切实按照负面清单履行职责,对负面清单之外的事项,不能再设置进入限制,更不能人为设置障碍,即便是许可事项,也要尽量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二是监管机构要善于适应新的监管环境,认真制定监管规则,明确监管责任,严格做到该放的坚决放、该管的不能松,尤其涉及民众利益和安全的事项,要依法从严监管。

对于市场主体来说,既然负面清单已经非常明确地作了界定,就必须严格按照负面清单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有些市场主体不守规矩不讲诚信,动辄利用市场空隙或监管不到位的空间,实施损害其他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对此监管者必须严格执法,决不姑息手软,决不让少数市场主体损害整个市场秩序。

全面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对市场主体的市场意识和市场适应性的考验,也是对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考验。有较强的治理能力和完善的市场体系,就不必担心市场准许门槛降低后会出现问题,不必担心市场主体会不适应新的准入环境,反之,则可能难以应对解决新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新的负面清单制度应当尽快运用于市场,让所有企业和创业者都充分了解并自觉执行,以更好更有效地创办企业、投资项目、加强合作、做大市场,让负面清单制度成为经济稳定发展的强大动力。

原标题:让负面清单制度激发更大市场活力

(责任编辑:闫宪宝 CN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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