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员工证实,他和阿美一起到涉事加气站上班。阿美又在收钱,又在做账。平时加气收的钱最开始基本上都是交给阿美。
2015年10月10日,阿美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被江津区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11月17日被执行逮捕。
构成职务侵占罪获刑6年
2016年4月20日,阿美被江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阿美犯职务侵占罪。前不久,江津区法院公开进行了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阿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本单位财物人民币24041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被告人阿美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法院判决:被告人阿美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被告人阿美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391951.70元,予以追缴,发还被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