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繁荣稳定离不开每一个在这里奋斗的个体。“入境而问禁,入国而问俗。”只要在香港境内,就必须遵守全国人大和特区关于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香港是一片自由的热土,但颠扑不破的道理是——人能守法,斯能自由。
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早已规定,特区应专门立法维护国家安全。“港区国安法”不会取代“23条”,特区依然有责任尽早落实立法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只是对在港维护国家安全的保障,更体现了“一国两制”制度的原则。
关键词二:设立专门机构
责任已经分析清楚,接下来就是具体部署,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专门工作到底由谁来干?
这一点,草案也安排得明明白白。中央政府和特区分别设立一个机构——驻港国家安全公署、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该谁负责谁负责。
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干什么?
第一,分析研判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形势,给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和政策出主意;
第二,监督、指导、协调和支持特区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第三,收集分析国家安全情报信息;
第四,依法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草案还特别指出,驻港国家安全公署接受监督,公署工作人员也要遵守特区的法律。“入境而问禁”,对个人如此,对驻港机构亦如此。
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干什么?
简而言之,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是特区政府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的具体机构,特首担任主席,成员包括特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这也体现了“港人治港”的基本原则。委员会的三项具体职责包括:
第一,分析研判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形势,规划有关工作,制定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政策;
第二,推进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建设;
第三,协调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点工作和重大行动。
此外,草案提出的这两个细节也值得注意。
该委员会设立国家安全事务顾问,由中央政府指派。也就是说,特区搞不明白的事情,中央政府派来的顾问会及时支招儿。
特区警务处和律政司都会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国家安全事务,专人专管!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不只是专门的领导机关,专门的办案人员也落实到位了。
目标一致,是更好维护国家安全,这两个新设机构当然不会“各自为政”。协调、协作机制都已写在了草案里,齐心协力,必定行稳致远!
关键词三:划定法律底线
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定罪量刑是草案的核心内容之一。
通过法律的规制,能够划定出港区国家安全最为清晰的底线,让人能够拨开众说纷纭的迷雾,最为直观地看到罪与非罪的界限在哪,此罪与彼罪怎样判别,罪轻与罪重如何衡量。
对于这个核心内容,人大法工委作出简洁的介绍:
友邦首席执行官兼总裁李源祥今日(17日)在公司网页中表示,公司全力支持维护“一国两制”的“港区国家安全法”,认为“港区国安法”将促进香港的和平发展及保障所有香港人的福祉
香港警队正研究成立新部门,准备在“港区国安法”实施后执法。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今日(14日)透露,执行“港区国安法“的警员须通过品格审查,要查验成员对香港的忠诚度。
原标题:美国威胁就“港区国安法”做出强力回应,外交部:对外部干预将采取必要措施反制【环球时报-环球网报道记者张卉】据外媒报道,美国正准备就中国的“港区国安法”做出强力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