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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工资改革:央企职工工资总额如何决定?(8)

2019-01-17 14:21:09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三环节决定工资总额

问:根据新办法,央企职工工资总额如何决定?

答:工资问题既有经济属性,又有社会属性,事关民生,事关公平,所以工资决定因素向来不是单一的,需要在坚持收入分配一般规律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当前时代背景提出的要求。

去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作为意见在央企落地的配套文件,办法以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为目标,充分考虑国资委和央企的长期实践经验,提出当前企业工资总额主要按照效益决定、效率调整、水平调控三个环节决定。

一是工资总额增长主要与企业经济效益增幅挂钩联动。年初编制工资总额预算,与利润总额等经济效益指标的业绩考核目标值挂钩,并根据目标值的先进程度确定不同的预算水平,引导企业通过完成高质量发展目标带动职工工资总额合理有序增长。

二是根据效率水平适度调整。根据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率、劳动生产率等指标对标情况,对工资总额增幅适度调整,引导企业提高效率。

三是注重收入分配公平。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和对非竞争类国企的工资调控要求,对部分工资水平偏高的行业与企业,尤其是主业不属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如果工资增长过快,要进行适当约束,确保工资水平与增长幅度更加公平合理、规范有序。当然,对企业承担重大专项任务、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等特殊事项的,也明确要予以适度支持。

此外,为引导企业深化三项制度改革,这次还明确了企业同口径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的政策,鼓励企业提高用人效率。

工资总额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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