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酗酒乘客坠桥身亡:一审判决的士司机 赔偿32.9万元

2018-12-19 17:35:42  武汉晚报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醉酒女下出租车呕吐时坠桥身亡,谁赔偿

女乘客酒后乘坐的士,途中身体不适、下车呕吐,却不料坠桥身亡,死者家属“讨说法”无果,一纸诉状,将的士代班司机、车主和出租车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要求3名被告连带赔偿死者家属近百万元。近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桩案件。

女乘客下车呕吐

突然坠桥

2017年2月的一天晚上,徐某在汉口某酒吧饮酒后搭乘吴某驾驶的出租车,欲返回位于武昌的家中,当时徐某坐于出租车的后排座位。当车行至武汉长江大桥汉阳桥头上桥路段(距汉阳桥头堡80米)时,徐某称要呕吐,主动拉开车门想要下车,吴某即将车停在路边,徐某独自下车呕吐,吴某则在车上等待。不料等吴某再回头,没看到徐某,就下车寻找,结果发现徐某已从10多米高的桥面坠下死亡。

死者家属悲伤之余,认为被告吴某明知徐某醉酒意识不清醒,却任由她下车,对乘客的安危疏于防范。不仅如此,司机在严禁停车路段停车,是导致徐某坠桥死亡的主要原因。因此家属认为,吴某和车主陶某、吴某的用人单位出租车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协商赔偿无果后,死者家属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3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人民币95.8万余元。

一审判决的士司机

赔偿32.9万元

司机吴某回忆,徐某确是在汉口某酒吧门口上了他的车,一上车她就不停哭诉受了委屈,情绪很不稳定。吴某说自己没有赶她下车,是徐某自己拉开的车门,“事发当天正好过元宵节,上桥的车流量很大,为了保证乘客的安全,我打开双闪灯,慢慢将车靠边停下。车门一拉开,她就在蹲在地上呕吐,离车很近,我并不知道她会跑到桥栏杆那边去”。吴某向法院表示,在整件事中自己并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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