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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规:电动车上路挂牌 过渡期电动车将可在线申请临牌(4)

2018-10-10 15:31:01  北青网    参与评论()人

文/本报记者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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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电动车将可在线申请临牌

按照新规,电动自行车在本市上路行驶,需经过登记,并取得行驶证和号牌。申请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申请登记,现场交验车辆。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市交管部门获悉,目前本市有20个非机动车登记站的窗口可办理登记手续。针对近期大量上牌需求,交管部门还将对办理站点进行更新调整。

北青报记者从市交管局网站上获悉,办理电动自行车号牌需要准备4份材料。首先需要填写《非机动车登记申请表》(可在市交管局网站下载),同时需要提供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即身份证或外省市在京人员的居住证;非机动车来历凭证(如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发票),其中购买人姓名需与申请人身份信息一致。此外,还要提供电动自行车的合格证原件。申请办理当天需要现场交验所申请电动自行车。对符合条件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场登记并免费发放行驶证和号牌。

按规定,北京对已经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发放临时标识,并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上路行驶需悬挂临时标识。过渡期满后,不上牌不得上路行驶。北青报记者获悉,北京交警APP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平台”即将上线,届时市民也可在线办理相应业务。

需要提醒的是,驾驶未经登记或者已登记但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交管部门可以先予以扣车,并对驾驶人处以20元罚款。使用伪造、变造或其他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的,将依法予以收缴,并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

(责任编辑:卢书敏 CN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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