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滚动 > 正文

缓刑犯杀害前妻 司法局渎职 对评估报告未审核(6)

2018-09-28 14:18:42  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严重错假的评估

调查评估人员承认

未听取嫌疑人妻子及案件当事人意见

朱艳荣遇害,高毛成落网。高毛成判处缓刑及促成缓刑的“调查评估报告”,成为大家质疑的焦点。

对此,志丹县主管刑事案件的副院长刘振强说:“我们适用法律恰当。为何判处缓刑,判决书说得很清楚。”

陕西律师胡超奇指出,从判决书来看,认定的敲诈勒索数额为11万元。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的规定,属于数额巨大,量刑应在3年以上。法院判处3年并适用缓刑不太适当。

那么,司法局的“调查评估报告”又是如何做的呢?

当初接受委托进行调查评估的志丹县灵皇地台社区主任高庆刚说,是他带领同事白虎军、刘柏林和高文慧进行调查的。高庆刚承认自己开始不知道《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对“调查评估报告”的具体规定,后来发生高毛成杀人案后,他通过学习才知道规定的具体内容。高庆刚很内疚也很后悔,说自己工作中确实有不足的地方。

“调查评估报告”中称,2017年10月13日以前,高毛成已经和妻子离婚,而华商报记者掌握的证据是2018年6月26日双方才离婚的,对此高庆刚说,他也是听别人说的,“我应该看到离婚证或法院文书”。也就是社区错误理解了双方的“离婚”,导致是否同意高毛成判处缓刑而没有听取到家庭最重要成员、妻子朱艳荣的意见。

高庆刚也承认,他们也没有见到高毛成敲诈案中的3名局长及报案人高四成。这些被害人都是法律规定的要听取其意见的对象。但是,社区在“调查评估报告”中写道:“被害人能谅解(高毛成)”。2018年8月27日,华商报记者见到了敲诈案中两名被害人志丹县经发局长王思柏和审计局长刘志平,他们说志丹县法院在判处高毛成缓刑以前,志丹县司法局和社区均没有找到他们或他们的亲属听取意见。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