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首例“毁绿补种”刑事判决正式生效
新华社武汉8月15日电(记者廖君)因盗伐65棵意杨,武汉市新洲区一男子被判刑二年、缓刑二年。法院还另判其在原地补种130棵苗木并保证存活。14日,武汉市首例“毁绿补种”刑事判决正式生效。
从2006年起,43岁的张某承包了新洲区仓埠街朱家湖养鱼。朱家湖西边堤坝上有75棵意杨,今年1月,有两名男子(已另案判刑)找到张某,称要购买意杨树。在意杨树所属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张某私自将这75棵意杨树,以1.5万元的价格卖给两男子砍伐。
今年2月9日,两男子盗伐树木时,被武汉市新洲区森林公安分局民警查获。经立案侦查,有65棵意杨被砍伐,共计活立木蓄积量56立方米,数量巨大。张某随后投案自首,退还非法所得1.5万元。
7月底,武汉市新洲区法院开庭审理后认定:张某行为构成盗伐林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处罚金5000元;同时责令张某自判决生效次日起一年内,在朱家河西边堤坝上,使用林业部门指定的树种补栽130株树苗,并保证存活。
据悉,这例“毁绿补种”刑事判决,在武汉尚属首次。
中国有句老话叫“防患于未然”,这句古语用在疫苗上再恰当不过。接种疫苗可以降低感染疾病的几率,可以说是目前防控部分疾病最行之有效的方法了。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接种疫苗并非“一劳永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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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流入河北省不合格百白破疫苗的相关情况进行介绍。据了解河北将补种疫苗,河北省有石家庄、廊坊、定州三市143941人使用了不合格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