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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家互联网法院搅动一池春水

2017-08-15 06:54:03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方超强律师长期与杭州的法院系统打交道,据他介绍,将铁路法院改造成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特殊类型案件是中央司法改革的既定目标。近年来杭州铁路法院也在这方面做了积极的转型尝试,从2016年开始就开展涉及知识产权、互联网案件和部分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和审判的转型试点。

方超强说,大概从去年上半年开始,杭州铁路法院就已经开始跨区承担杭州市范围内的知识产权案件,比如承接原来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部分杭州郊县的知识产权案件。“杭州铁路法院目前拥有一批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业务能力突出的法官。”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此次新设立的杭州互联网法院跟之前的电子商务法庭有本质不同:除电子商务纠纷外,互联网法院还受理互联网侵权、互联网商标、互联网不正当竞争、互联网内容传播,甚至刑事案件等,范围更大。而且互联网法院的模式也是可以推广的,很有可能会在其他城市法院复制。

管辖权有争议

不过,新生事物在获得掌声的同时,必然也会有争议相伴而生。

在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设立之后,有网友就表达了类似的疑惑:在杭州成立的互联网法院,有权限管辖、审理原告或被告在其他地方的案件吗?

朱巍表示,对于一个新的法院,肯定会有管辖权异议,如果他是被告方的代理律师,同样也会提出管辖权异议。“既然没有新的法律规定,只出来一个新法院,那是否适用是否允许,只能看法院如何决定了,看法官如何审理,都是需要通过个案来分析的。”

对此,长期关注电子商务的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麻策律师也认为,互联网法院的管辖总原则是不能突破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于管辖的规定,因此,该法院并非对全国的涉网案件都具有管辖权。

据他介绍,杭州互联网法院是将原本属于余杭区、滨江区和西湖区三个基层法院的管辖集中归属管辖,即原来这三个法院不具有管辖权的案件,目前互联网法院也将不具有管辖权。

不过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杭州互联网法院将涉网案件集中管辖,对当事人来说是极大的方便。以电商平台为例,一旦产生纠纷,无论对电商企业还是消费者,跨地域远距离的诉讼经常是“劳民伤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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