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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强迫吃粪便到奸杀女同学,拿什么守护祖国的未来?(2)

2017-06-30 11:23:27    西山检察  参与评论()人

法院判决,依法。

为什么群众仍不满意?依法处理、依法判决就是我们的目的吗?当一个个官方处置、法律判决引起社会的不满或反感或不适,当法律作出的决断引起普遍的情理上的对立,我们的法律是不是应当作出改变?

从强迫吃粪便到奸杀女同学,拿什么守护祖国的未来?

14岁以下,不予处罚;

16岁以下,针对个别恶性犯罪处罚;

18岁以下,不适用死刑。

从强迫吃粪便到奸杀女同学,拿什么守护祖国的未来?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越来越受到民众的诟病,同时,随着近些年校园暴力、校园犯罪的增加,也让司法界展开了很多讨论。但是,讨论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讨论期间,校园暴力犯罪案件仍在发生,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近些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在未检工作上,从最高检到基层检察院,都加强了办案力量。进校园宣讲预防、进家庭教育拯救,工作不可谓不到位、思路不可谓不全面,但是,校园暴力犯罪仍在发生,并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为什么?

违法成本过低,让很多“坏学生”有恃无恐。

从强迫吃粪便到奸杀女同学,拿什么守护祖国的未来?

缺乏敬畏感。这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校园暴力犯罪时普遍遇到的现象。暴力书画、暴力游戏充斥着他们的生活,而游戏中的暴力快感,让他们无比兴奋,进而模仿,产生虚拟和现实的错乱。而此时,法律,离他们很遥远,不知法、不懂法,甚至受网络上的传言,认为不违法,进而在校园暴力犯罪的道路上,不约束自己的行为,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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