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9日晚上,16岁的女生小姚在昌平某外语学校的教室内被人掐死。案发后,小姚的同学王某归案。今天(6月26日)上午北京一中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经审理认定王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王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案发时尚未满18岁的被告人王某,在法律上仍属于未成年人,但在法院的判决中,却依法对其“酌予从重处罚”,今天,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就带大家来看看这其中的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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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女生小姚生前品学兼优。 图片来自网络
17岁高中生奸杀16岁女同学
2016年5月20日下午,有网友爆料称昌平某外国语学校,一名女生在教室内被男同学杀害。昌平警方随后确认该学校内一女生在教室内死亡,后该校男生王某向警方投案。
据此前的媒体报道,案发时16岁的小姚与17岁的王某均为北京昌平某外国语学校高一年级学生。2016年学校元旦晚会,担任晚会主持人的小姚引起了王某的注意。晚会结束后,王某就向同学要走了小姚的微信,并加为好友。之后,二人偶有聊天,但联系并不紧密。次月,王某向小姚表达了爱意,但后者以学习为由拒绝。
根据知情人介绍,王某曾自称案发当晚,在小姚主动要求的情况下,两人发生性关系,后他称小姚反悔,要将此事告诉老师,王某害怕被告发,于是用手将小姚勒死。之后,他将尸体拖至中间教室,并拿走其手机翻墙逃走。据悉,王某逃走后,打车到市区一家酒店入住,后在酒店浴缸内企图割腕自杀。
在案发后,王某于2016年5月20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于同年6月25日被检方批捕,2016年12月28日,检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对王某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