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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东方男生奸杀女生案一审宣判 被告被判无期

2017-06-26 14:03:16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今日上午,北京一中院对新东方男学生在教室杀死女同学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经审理认定王某某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故一审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害人家属、媒体记者等到场旁听宣判。

北京一中院受理王某某故意杀人、强奸一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因涉及个人隐私,于2017年4月19日对该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及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了诉讼,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深入举证、质证,并充分表达了意见。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于2016年5月19日21时许,在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东坨村满白路101号北京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教学楼六楼东侧办公室内,强行与被害人姚某某(女,殁年16岁)发生性关系,因害怕姚某某告发,遂扼压姚某某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

被告人王某某作案后逃离现场,自杀未成,于2016年5月20日拨打“110”报警电话投案,后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王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依法应予惩处,且应对其数罪并罚。

被告人王某某实施强奸犯罪、故意杀人犯罪时未满18周岁,系未成年人,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案发后,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但考虑其所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后果及社会危害程度,对其不予从轻处罚。

被告人王某某到案后不如实供述强奸犯罪事实,其所犯强奸罪,不能认定自首,且性侵害未成年人,故对被告人王某某所犯强奸罪,酌予从重处罚。

根据被告人王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早前报道

京华时报讯(记者卫张宁张思佳)2016年5月20日下午,有网友爆料称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一姚姓女生,于19日晚在教室内被男同学王某杀害。记者从昌平公安分局了解到,案发后嫌疑人王某向警方自首,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事发学校位于昌平区马池口镇东坨村101号。昨天下午,学校大门紧闭,门口几名保安表示,学校为封闭式管理,按照规定,陌生人或车辆来校时,必须事先预约或向其出示相关证件后方可入内。对于19日发生的女学生被害一事,几名工作人员均表示不知情,只说接到通知说学校“出事了”,要严防陌生人员进出。

这时,3名外出的同学回到校门口时,被要求出示学生证,并向班主任打电话后才得以回校。几名前来给学生送行李的家长被拒绝入内。一名工作人员称要向相关工作人员请示才能接受采访。一小时后,该工作人员表示,学校目前不接受任何媒体采访。

该校一名学生介绍,19日晚,姚姓同学并未回到宿舍,但她们当时并不知道发生了意外。直到第二天上午课还没上完,学校就让大家放学,“接着法医和警察就来了。”另一同学则表示,事发原因是“男的追求未果”。此外,该校多名学生均表示具体情况尚不清楚,“到时学校自然会公布”,拒绝透露更多信息。

昨天下午3点47分,北京新东方外国语学校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19日晚,我校十年级姚同学不幸在学校遇害。目前,嫌疑人十年级王同学已经向警方自首。学校对姚同学的遇害深感痛惜,并将配合警方查明真相,严惩凶手。消息中还称,校方目前已着手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将和全体同学一起共创安全校园,不再让悲剧重演。

记者从昌平公安分局了解到,案发后嫌疑人王某向警方自首,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据了解,王某今年17岁,为北京本地人。王某供述,5月19日晚,其因感情纠纷,在教室内与被害人发生口角,随后用胳膊勒住对方致其死亡。

公开资料显示,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培训学校是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旗下的一所全日制寄宿式完全中学,学校实行中英双语教学,现有七至十二年级共26个教学班,采取小班教学模式,每班有25-30人。

男生涉嫌杀16岁同级女生死者家属称尸检报告存疑

花季少女命陨教室

至今,李女士仍不能接受女儿被害的现实,回忆其半年前得知女儿被害的事情,她依然悲不自胜。

男生涉嫌杀16岁同级女生 死者家属称尸检报告存疑

姚淑生前照片。

5月20日凌晨零时42分,在山东东营老家已经入睡的姚淑母亲李女士,突然被一阵手机铃声吵醒,打电话的是400公里外、女儿所在的北京市昌平区新东方外国语学校的老师。

电话中,该老师告诉李女士,姚淑跟同级的男生王恒出去至今未归,并要求李女士第二天到学校。

李女士第一反应是:“这绝不可能,我女儿从不会私自离校。”她深知女儿一向乖巧、听话,从不会在外过夜,更不可能做出跟别的男生出去不归的事,在电话中李女士要求老师在校内仔细寻找。

李女士称,挂掉电话后,她立即拨打女儿的手机号码,话筒中传来的声音是“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因为之前跟女儿约定过手机要24小时保持开机,李女士感觉或有意外发生,连夜开车从老家赶往北京。

20日早上,还在路上的李女士,从姚淑同学处了解到,女儿在学校教室内被发现,“当时我就问孩子是否还活着,她同学说老师已经不让进,我就感觉孩子可能不行了,路上哭晕倒一次。”回忆起当时,李女士忍不住悲伤,声音有些哽咽。当日中午12时许,赶到学校的李女士被告知姚淑已经死亡。李女士称,自凌晨接到学校老师电话后,她多次要求学校老师报警,但均遭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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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淑在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所获证书。

李女士说,姚淑今年16岁,已出落得美丽大方,在女儿8岁时,她与丈夫离婚,之后单独抚养女儿至今,这些年姚淑也很争气,不仅成绩优秀,性格也活泼开朗,并且担任班级干部和校学生会干事,此外还是校内排球队主力和空手道社成员,今年2月,在高中生国际商赛中亦获得最佳销售奖,“一直以来,品学兼优、认真负责是老师和同学给予女儿的评价。”

对于姚淑在学校表现如何,她的班主任告诉前街一号记者,姚淑是一个好学生,他表示“对于其他情况我不清楚”。嫌犯报警称“过失杀人”

姚淑是5月20日早上6时许被同学在学校六楼的教室内发现的,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姚淑已经死亡多时。据了解现场情况的人士介绍,当时姚淑头部被校服盖住,躺在地上,已经死亡,臀部有大片血迹,地上有血迹被擦拭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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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所在的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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