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有一天,我的担心成为了现实。一个月前的某个下午,临近放学时间,我接到了学校办公室的电话。因为加拿大的小学教育是包含幼儿园和小学两个阶段的,所以我儿子从幼儿园到一年级都在同一所学校就读。近两年的时间里,我接到学校办公室电话的次数屈指可数。学校轻易不给家长打电话的,仅有的2次都是因为孩子生病而我忘记向学校请假,学校收到学生缺席报告后来电核实孩子是否和父母在一起。所以但凡是学校的电话,一定有事情发生。办公室老师在电话里告诉我,儿子今天在学校被一个孩子打到了右眼,起因是两个孩子在游戏的过程中想法不一致,对方一气之下一拳打了我儿子的眼睛。事情发生后,学校先为我的孩子初步检查了眼睛,并做冰敷处理。校长把打人的孩子留下,与其谈了话。老师说,孩子的眼睛好些了,没有大碍,我可以不用急着前往学校。如果不放心的话,待孩子回家后可以再查看一下,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及时和学校沟通。在对整个事情的阐述中,老师的阐述比较客观详细,但自始至终没有提打人孩子的名字,只是说“那个孩子”。
听完老师的话,用火冒三丈四个字来形容我当时的心情,一点都不过分。这完全不是不小心,而是有意打的!孩子被打的地方是眼睛啊!多么脆弱而危险的部位啊!而被挨这一下,仅仅是因为两个孩子意见不一致。在电话里,我难掩愤怒地对老师说,这是我一直担心会发生的事情,因为类似的事情这学期以来已不止一次的发生,只不过这一次最为严重。因为当时已是放学时间,又考虑到校方已第一时间确认我儿子的受伤情况,查明事情经过,并采取了初步应对措施,我便决定见到儿子详细了解后,若有需要再和学校联系。办公室老师非常爽快地表示:“这是应该的,完全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