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汕头建立特事特办机制,按照建设汕潮揭都市圈的部署,加快推进港口、公路、铁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与珠三角交通便利度。主动融入大湾区建设,强化创新资源合作共享、产业协同发展、人文交流融合,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加快形成强大的“核+副中心”动力机制。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决定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的厦门设置经济特区。汕头从此搭上了改革开放的快车。
40年来,汕头经济特区从最初的1.6平方公里,扩容到市域全覆盖2199平方公里;昔日的“省尾国角”边陲小城,发展为开放繁荣的现代化滨海城市。
今年6月,广东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集中推出8大类24条政策。其中最亮眼的是通过简政放权、搭建高效便捷的机制体制,赋予华侨试验区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和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并建立直报制度,赋予华侨试验区与广东自贸试验区等重大发展平台同等的省级权限。这一系列“重磅”政策为华侨试验区、为汕头经济特区改革创新提供了新动能。
对外开放为和美侨乡添动力
“凡是有潮水的地方,就有潮人”。据统计,现有500多万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台同胞源自汕头,遍布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汕头经济特区建立40年来,依托侨乡优势,发挥重大平台的改革创新牵引作用,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一方面,着力打造全国唯一以“华侨”为主题、以“经济文化合作”为纽带的国家级创新发展平台——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记者了解到,截至2019年底,汕头累计设立外商投资项目6218个,其中华侨投资项目占88.8%,实际吸收侨资78.6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