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
谨防涉黑涉恶组织向其他领域渗透
从浙江法院涉黑涉恶犯罪审判情况分析看,黑恶势力犯罪呈现出新的特征。
涉黑涉恶犯罪向政治领域渗透趋势明显,侵蚀危害基层党组织、政权组织。如陈新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中,陈新昌把持当地基层政权十余年,培养多名被告人为村委,甚至被选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严重危害当地政治生态,扰乱经济环境,影响社会稳定。
向经济领域扩张方式多样,严重危害经济发展秩序。开展地下融资,通过高利放贷、恶意讨债等手段强占公司企业。比如吴永杰“套路贷”犯罪组织,其下属的吴晓明团伙以滋扰、威胁等“软暴力”手段实施非法网络放贷业务,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极大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不利当地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与其他治安问题交织合流,严重危害社会大局稳定。特别是在农村地区,一些黑恶势力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不仅在征地、拆迁、采矿、林业、渔业等领域强取豪夺,而且通过竞选“村官”、贿赂、恐吓等手段把持基层事务,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成为危害社会稳定的突出隐患。
犯罪人群成分复杂,所涉罪名众多,危害范围广大。涉黑涉恶犯罪人群包括曾有前科劣迹人员、基层农村干部等,甚至出现在校大学生或老年人涉恶犯罪情形。比如陈才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陈才强一人犯19个罪,影响当地建筑业、金融信贷业、娱乐业、房地产业、酒店业等多个领域,对社会稳定、经济、民生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近日,浙江高院对下一步深入开展专项斗争做了战略性部署,强调全省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的工作目标,真正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重大黑恶案件相对集中管辖、线索移送等制度,设立专门合议庭、专人审理黑恶案件;始终坚决贯彻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的方针,查清事实,准确定性,依法从重处罚,加大力度运用财产刑、资格刑;密切联系群众,拓宽线索举报渠道,重点筛查刑事、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发现的举报线索,进一步挖掘“保护伞”“关系网”线索,并及时转办,进一步做好缓刑、管制、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社区矫正和跟踪帮教工作,综合运用追缴、没收、财产刑、资格刑等刑事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和社会基础。
图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正在审理一起校园贷案件。符腾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