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立法工作的三个片段(5)

2018-12-17 14:29:41  光明日报    参与评论()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张春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一个有创意的方案。它既绕开了制定民法典这座当时难以攀登的大山,又补上了一个个单行法的漏洞,解决了一个两难问题。”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也说,如果不是采用“零售”这种经验主义的办法,恐怕到今天民法典仍然会是一张白纸。

2001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2002年12月,草案提交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经讨论,仍确定继续采取分别制定单行法的办法。此后先后制定了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较好的法律基础和实践基础。

时间的指针指到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的立法任务。次年,第5次民法典编纂工作正式启动。从此,编纂工作衔枚疾行,快马加鞭未下鞍。

2016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经常委会三次审议,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民法总则。民法典各分编也已于2018年8月整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介绍,在2020年3月,民法典各分编将与此前已经出台的民法总则合并为一部完整的民法典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新时代,呼之欲出的民法典注定将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一座法治里程碑。

《光明日报》(2018年12月17日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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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梁云娇 CN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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