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进入深水区后,问题千头万绪,矛盾错综复杂,过去的单项突破或局部突进的方式无法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经过五年多的艰辛探索,全面深化改革的“四梁八柱”已经搭建起来,改革的各方力量已经有效调动,这个时期尤其需要更具体的改革举措、更周密的改革细则、更配套的改革方案来承接和填充。只有更加注重改革协同配套,才能形成改革合力,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整体效果。
加强协同配套,就要在目标导向、法治规范、政策协同上形成合力。目标导向,就是始终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在完善制度、科学治理上“看表对照”,补齐重大制度短板,调整深层利益格局,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规范,就是改革要于法有据,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政策协同,就是使各项改革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改革成效上相得益彰,产生共振效果。特别要加强对改革进程的监督,对已经出台的改革方案经常“回头看”,既要看相关联的改革方案配套出台和落实情况,又要评估改革总体成效,对拖了后腿的要用力拽上去,对偏离目标的要赶紧拉回来,保持改革进程的动态协调。
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推动改革系统集成,提高全面深化改革的整体效能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是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大判断。高质量发展既对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赋予了新使命新要求,也明确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和主要发力点。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就是要推动改革系统集成,围绕高质量发展统筹谋划改革,不断适应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时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