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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妇官更大送她600万算行贿吗?这案件让法院为难(5)

2018-11-18 07:53:18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法院认为,应当考虑二人具有重组家庭的计划和感情基础。在此情形下,情人一方为另一方在事业提拔和责任追究方面建言献策、通风报信、出面斡旋有关领导,虽有违纪之嫌,但确属人之常情。王霞与王欣主观上并未将其视为一种交易,而是情感因素驱使下的自愿付出,因此不属于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的收买。综上,王霞收受王欣给予609.5万元钱款的行为不应认定为受贿。

不过,在王霞经王欣介绍,收受感谢费20万元帮他人入职某会计师事务所一事上,二审法院支持了抗诉意见。

最终,法院二审判决王欣犯介绍贿赂罪,免予刑事处罚。

而被认定为受贿20万元的王霞,依然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裁判书显示,在一审期间,被告人王霞的家属代为退缴案款209.5万元。法院判决,在案扣押的209.5万元当中,20万元作为违法所得予以没收,20万元作为罚金,剩余钱款发还王霞。

(责任编辑:刘敏丹 CN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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