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振兴实体经济。按照“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深化。高度关注制造业占经济比重持续下降问题,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坚定不移建设制造强国。有效降低企业成本负担,重点减轻制造业和小微企业负担。加大对乱收费查处和整治力度。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稳定现行缴费方式。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完善商业银行差异化考核和激励机制,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特别是股权融资比重。加快治理政府部门拖欠企业以及企业间相互拖欠账款问题。优化环保、消防、税务、市场监管等执法方式,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三)巩固成果、精准施策,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着重防范化解金融、地方政府债务、房地产等领域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重点解决好实现“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大“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力度,因地制宜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后持续发展问题,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脱贫人口返贫。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节能环保指标,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四)增强创新能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着力解决资源配置重复、科研力量分散、创新主体功能定位不清晰等突出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努力实现“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目标要求。加大基础研究和前沿领域科研投入,加快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落实好创新导向的普惠性政策,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