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9年3月1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和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国务院根据审查意见对计划报告作了修改。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8年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各项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有效应对外部环境深刻变化,迎难而上、扎实工作,经济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从计划指标完成情况看,对照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全部65个指标中绝大多数符合或好于预期。各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较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三大攻坚战开局良好,改革开放力度加大,稳妥应对中美经贸摩擦,人民生活持续改善,保持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成绩来之不易。同时也要看到,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风险挑战增多;内需增长放缓并向供给侧传导,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自主创新能力尚不能满足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需要;实体经济成本偏高,负担较重,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突出;长期积累的金融、地方政府债务、房地产等风险依然存在;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市场预期和投资者信心有待提振;区域分化仍在持续;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城乡居民收入增幅放缓,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领域改革发展和公共服务短板依然明显。对此,要增强忧患意识,加强政策统筹和工作协调配合,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