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依法妥善办理侵害未成年人重大犯罪案件。上海携程亲子园虐童案等重大敏感案件发生后,检察机关及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
四是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浙江、湖北等地检察机关依法纠正、抗诉了一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判决畸轻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确保犯罪分子受到依法公正制裁。
狠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的落实,提升帮教效果
记者:五年来,最高检在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方面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好成效。请介绍下这方面的工作情况。
郑新俭:近年来,最高检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决定》《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等,对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和特殊制度作了进一步规范。
各级检察机关未检部门按照最高检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始终坚持宽容不纵容,从有利于教育挽救出发办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对轻微犯罪依法从轻处理,尽量减少关押、定罪带来的不良影响,同时对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惩治,保持必要的警示。2013年至2017年11月,全国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18万余人、不批捕7万余人,起诉27万余人、不起诉2.7万余人,不捕、不诉率分别为28.74%和8.9%,均高于整体刑事案件的不捕率、不诉率。二是狠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的落实,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提升帮教效果。2013年至2017年11月,共开展社会调查8.9万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04万人。2017年1至11个月,对达成刑事和解的未成年人不起诉1508人,为没有聘请辩护人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2.75万人次。三是将教育感化贯穿办案始终。办案中普遍引入人格甄别和心理矫正措施,四川、天津等地在流动未成年人异地帮教、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嫌疑人临界预防、涉案家庭亲职教育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很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