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的重要途径,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形式,是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制度保证。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探索建立了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年度议题确定协调机制、计划机制、决议执行督促检查机制。五年来,围绕市级预算调整、为群众拟办实事项目、“七五”普法、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申办、撤县设区、人大换届选举、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等,依法作出决议决定29项。2017年,按照中央决策和市委部署,研究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五是代表工作进一步加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代表法,着力把握代表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健全工作制度,提升服务水平,不断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得到充分保障,代表主体作用有效发挥,代表工作活力不断增强。主要包括在代表工作制度化水平显著提升、代表执行职务的组织化水平明显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机制逐步完善三个方面。
报告显示,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在总结代表工作多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健全完善代表工作的具体制度。从2014年起建立市、区、乡镇三级人大代表联系制度,组织市人大代表通过179个联系小组,就重大议题开展联系活动。组织代表2600多人次参加履职培训。改进代表参与方式,组建12个专业代表小组。共有代表1.2万余人次参加立法、视察、执法检查等工作,共有代表360余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并作审议发言。重点督办代表建议29类403件,并有6140件代表建议全部按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