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检查
大气污染
当年实施当年检查
法规出台后,实施环节如何?这也是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关注的重点工作。常委会注重执法检查同立法修法的紧密衔接,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当年就开展了执法检查。
2014年人代会上,备受市民关注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审议通过,当年3月1日起实施。当年4月,即条例实施的第二个月,市人大常委会便启动了为期半年的执法检查。
在这轮长达半年的执法检查中,市人大执法检查组先后就建设施工扬尘、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工业和挥发性有机物、燃煤等污染防治以及能源结构调整、总量控制、排污许可制度等内容开展了6次专题调研。多次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执法检查信息,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扩大公民参与。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市政府坚持边查边改,“停、关、罚”并举,当年依照条例立案处罚1000多起,处罚金额超过2500万元,对“大气专项执法周”期间查处的近900起环境违法行为全部曝光。
居家养老
连续两年开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对重点法规的持续检查。
2015年5月1日,《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正式实施。围绕养老条例的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开展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三种监督形式,对居家养老条例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监督形式包括执法检查、听取议案办理情况、听取上一年人代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等。两年来,共组织代表650多人次,开展了50多场活动,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紧盯实施情况,提出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