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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五年制定修订一批法规 禁放烟花顺应民意

2018-01-23 15:55:00  北京晨报    参与评论()人

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民意调查、坚持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些都是法规修订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从民意调查及各方建议的情况看,加大“禁放”力度的呼声逐年上升,“燃放”的意愿逐渐降低。2017年春节前,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调查结果显示,82.9%的被访市民表示不打算在京燃放烟花爆竹,较2016年上升6.4%。在被访市民中,36.5%表示“没有燃放意愿”,56.7%希望进一步“禁放”。

明察暗访

代表深入一线了解需求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中的民意调查是人大常委会立法中的一个缩影。过去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中十分重视健全社会参与立法的机制。坚持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把法制建设顾问的深度参与和相关领域专家顾问组的重点参与相结合。引入专业机构、社会组织参与立法,重要问题委托专业调查机构组织街头访问。

同时对于立法中的重要问题,市人大常委会都坚持组织代表明察暗访,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民意调查,扩大调研覆盖面,使制度设计更加符合客观实际。

在制定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多次组织代表到指挥调度中心旁听市民来电,到医院急诊科室实地查访,直接了解市民需求,从而使急救服务的制度设计更加适应群众需求。

在立法协商机制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重要法规草案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提出,市委决定,在市政协组织立法协商。比如,2013年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开展立法协商,这是全国范围内的首次立法协商。此后,又有6部法规草案进行立法协商,实现了制度化常态化。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条例、水土保持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条例、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统计条例、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控制吸烟条例、全民健身条例、旅游条例等一批重要法规。修订了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废止博物馆条例、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乡村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条例等法规,通过立、改、废有效衔接,确保重要改革措施于法有据,重点领域改革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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