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的定增新规要求定增市价发行,规模不超过股本20%,距上次发行股票不少于18个月等,国轩高科并非不符合。31.18元/股的发行价还要高于公司二级市场的价格,这或许正是公司终止定增改配股的因素之一。
在定增出炉后,国轩高科的股价鲜有在定增价之上的表现。对于定增对象来说,一年的锁定期还没有开始就出现浮亏显然不能接受,股价倒挂始终无法解决,定增只能终止。随后的配股则让原有股东无法选择,要么卖出要么接受配股,否则股价“打折”持股只有亏损。
从3月初公告预案,到如今完成配股,国轩高科顺利完成融资计划。在配股说明书中,国轩高科也披露了公司的经营细节,疑问也由此而来,其中的关键问题在于公司的采购金额难以说清。
采销数据冲突
国轩高科曾经号称动力锂电池第一股,2011-2013年,公司生产的新能源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销售收入在国内同行业公司中均排名第一,2013年,国轩高科的市场份额约为20%。
作为动力锂电池行业的领军企业,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江淮、金龙和中通客车(000957.SZ)等整车厂商,前5大客户占到了公司收入的六成以上。
以中通客车为例,根据配股说明书,2015年和2016年,中通客车及其下属企业分别为国轩高科贡献了1.71亿元和8.66亿元的收入。中通客车的年报则显示,公司2015年第5大供应商和2016年第2大供应商分别获得采购金额1.71亿元和8.65亿元。虽然中通客车没有披露具体的采购对象,根据双方的金额来看,基本一致的信息可以得到相互印证。
然而,国轩高科披露的采购金额和不止一家供应商披露的收入金额有差异,如果仅仅是几百万元的差异还可以说的通,相差上千万元又该如何解释呢?
天赐材料(002709.SZ)及其下属企业是国轩高科2014年第2大供应商,公司向其采购金额为3218万元;2015-2016年及2017上半年分别采购了4383万元、8411万元和6703万元,一直是公司第5大供应商。
根据天赐材料年报,2014年,天赐材料第2大客户为公司贡献了3334万元的收入;2015年,天赐材料第3大客户带来了4360万元的收入,第4大客户则贡献4267万元的收入;2016年,天赐材料第5大客户贡献的收入为8434万元。
对比国轩高科和天赐材料公布的采购和收入金额可以清楚的看到,两家公司相差最多的2014年,也不过是仅仅百余万元的区别,2015年和2016年相差更是只有20余万元。这样并非明显的不同是可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