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点评:可是你广告上说的几乎是包治眼病了。。学脑白金做洗脑广告可以,但史玉柱是拿保健品当礼品卖,卖药还是要严谨一些啊。
背书——浙江食药监局:12月5日对外公布,未发现莎普爱思滴眼液抽验不合格。近几年,我局没有监测到有关莎普爱思滴眼液的违法广告,也没有收到国家总局和外省移送我省的有关莎普爱思滴眼液的违法广告通报。
一句话点评:“护犊子”也得分时候,舆论都沸腾了,理应更仔细、慎重。故意弱化、模糊“早期老年性”的问题,大量存在啊。
定音——国家食药监总局:12月6日发通知给浙江局,要求督促企业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三年内将评价结果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为防止误导消费者,该药品批准广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适应症中规定的文字表述,不得有超出说明书适应症的文字内容。
一句话点评:及时给力!2004年转OTC的事,临床试验是否真实有效,审批是否严格,这都是问号。毕竟那一年据说批了1万多个品种。
CFDA都发话了,我劝莎普爱思的长老们,还是及早收了“神通”吧。仔仔细细的重启三期临床,清清楚楚的标注“适应症”,记住“早期老年性”要用大号字哦。
(责任编辑:关婧)
随着线上支付日渐普遍,不论是商店还是餐馆,甚至是在农贸市场,消费者大多可以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支付。可对于市民李先生来讲,这样一件原本方便的事情,却引来了新的烦恼